协会动态 | 徐州餐饮行业代表参加《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座谈会
来源:徐州餐饮行业协会 时间:2018-11-23 作者:管理员
听取立法民意 修改完善
《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
为增强立法工作的民主性、科学性、预见性和针对性,提高立法质量,11月22日上午徐州市人大常委办公室组织召开《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大气条例》)立法座谈会。
市统计局局长赵军,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秦峰,食药监局,工商局,环保局,公安局,规划局,法制办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,徐州餐饮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孙程程,傲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殷延俊,老翟板面总经理翟继康,烟花爆竹企业代表参加了座谈。实现开门立法,力求使条例草案更加符合徐州大气污染防治的实际,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。
座谈会重点围绕以下几个问题展开讨论:一是各单位实施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;二是制定《大气条例》的具体意见和建议;三是对餐饮服务业启动综合执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;四是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纳入《大气条例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。与会代表积极发言,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言献策,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。大家认为,大气污染防治事关政治、发展、民生大计,制定《大气条例》很有必要,对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意义重大;从大家的发言和初步审查看,该条例仍有条款需进一步修改完善,请参会单位会后组织力量抓紧研究,提出修改意见建议。
赵军专委强调,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,一要做好与各级行政机构改革的衔接,正确处理好各职能部门的分工;二要做好与上位法和相关法规的衔接,对上位法已有规定的应当予以细化、具体化,其他法规规范已涉及的要不冲突;三要做好条文内容上下的衔接,规范内容与法律责任相对应,合理确定量刑尺度;四要做好与有关环保改革政策的衔接,适应新形势需求。